第一次实习是在第三学年的时候,那时五条禁令刚刚颁布实施,快过年了偷牛盗马的活动很猖獗,市局抽了不少警力下乡进行专项打击,我也被分到了一个农村派出所蹲点,当时所里一共5个人所长、指导员、副所长、内情民警,然后还有我。我们白天就到处走访,晚上时不时的蹲点守候一下。有一天晚上接到情报说,有一帮人晚上可能要来村里里作案,我们就组织了村治保会的一些人一起在村头守候,到了晚上3点多左右,差不多7.8个人走进了我们的视野,他们开始动手的时候我们一拥而上,抓了两个,然后其他的人拼命的逃跑,并开枪反抗,绝对是打子弹的枪,我们傻眼了,只能远远的跟着,不敢靠近,这时候村委的那个书记支援我们来了,并带来几支“火药枪”,那晚我第一次学会了火药枪的使用方法,从枪口灌入铁砂,火药,然后在击锤装上火子,击发。后来一共抓住了5个人,缴获了一只仿64式手枪。从五条禁令开始到现在这么多年,我没开过一枪,拿枪的次数不超过3次,枪一直被锁在柜子里,抓人的时候,一般是用“警拳、警脚、警砖,还有警水管 ,砖头是很好的武器,可以远距离攻击,水管呢比橡胶警棍好用,可以轻易的磕飞掉砍刀。以前我经常问老警察能不能配枪给我,现在我经常告诉新警察,有事的时候,领导自然会让有枪的人上,但是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没枪的我们,会再次遇上有枪的歹徒。
参加工作以来,自认打人无数,打的都是流氓,但从2003年后就从来没打过人,只是在2005年打过一个日本垃圾,按中华网的说法,那不算人来着。一个日本商人请我们吃饭,本来只有领导去了,不知道什么原因,我们一起去了。那个日本人喝了酒过后,用很流利的普通话,说日本的优越性,然后说中国怎么样不好,最后一直说到了抗日战争。我一个姓周的同事(名字我绝对不说,但这事情是真的)走过去对着他就是一巴掌,把我们都打楞住了,那个日本人缓过神来,就朝我那同事扑过去,我们就一起去“劝”,把那日本人给架住,劝着劝着,那日本人就躺地上了。也不知道什么原因,后来这个事处理下来,同事还保留了工作,只是这么多年一直没机会提升,我们一直很敬佩他。
有一次,处理一个打架的事件,一群四川的打工仔,提着水管在闹事,我和副所长还有几个保安赶到了现场,一个四川人,向我们说明了当时的情况。他说“老板不给他们工钱,他们回不了家。”但是我在一打听,做完几分笔录后,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,这帮四川民工的工资,投资商是一分不少的要给他们,但是他们的工程质量很差,就说把工钱结算后,就让他们走人了,四川的那个包工头不干了,一直拒领工资,并煽动工人,已经几次在工地上找事打架了,但是工地都没有报警。今晚他们先无故的殴打了一名湖南籍的退伍老兵,在打斗的过程中,他们四个打一个都打不过人家,吃亏了,有一个被人把脑袋打开了。又叫来很多人准备继续殴打,结果和工地的保安发生了冲突,他们打不过保安,便报了警。那个穿红衣服的人,就是四川人请来专门组织策划的。(后来我通过排查比对,也证明了那个人,就是专门靠组织这个混饭吃的,周边几个城市的群体性事件中都有他的身影),了解情况后,我们把人带回派出所作调解,在调解过程中,那个红衣男子百般刁难,还在派出所里面,公然殴打对方的人,要不是我们阻止的快,他们差一点在派出所打群架。我火了,就说不关他的事,让他“滚出去”,他说“你凶什么,老子不”虚“你”,我就说,你要在这样你会后悔的,这下捅了马蜂窝了,他跑到派出所外面,对围观的群众说,这个警察说要让我后悔,还要我把警号给他,他要去告我,我们的一个战士把他架了进来,站在我面前,很拽的样子,满口脏话以为我听不懂,我发誓我只用手点了他一下,他马上就躺在地上,然后说我打他,最后实在没办法,我们想了个办法,站在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,用它们刚好可以听到的声音说“处理意见”,大意是让他们打,等他们打死人了。我们再办案件。这下他们老实了,说可以调解,但他们要去上访,后来他们真去了,说工地无故拖欠工资,然后警察和工地勾结,还打了他们。政府明知他们无理取闹,还是叫工地付了双倍的工资。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害怕上访?至于那个湖南老兵他打了那个四川人,头部伤口3.2厘米,构成轻伤了。我想着办法把这事调解了,当然他赔了1万块,我把钱送到躺在医院的那人手里时,几分钟前还在说头晕的他,马上也就出了院。没办法轻伤就是刑事案件,如果多对方不同意调解,就得刑事拘留。调解完后我特意开车送那个老兵回宿舍,他在车上哭得很厉害,我相信他,因为他有一枚老山作战的军功章,还有几本无偿献血的证明。他说,他命苦,以后再也不来了,我以一名愤青的名义,给他敬礼,他也回了一个很标准的军礼。
自从调离派出所以来,我干上了刑警。每天大多数时候,就是往返于派出所和看守所之间,也经历过刀捅在防刺背心上,砍在辣椒瓶上的危险。还有一些很奇特的案件,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让人毛骨悚然,比如一个人用毒蛇杀死他的妻子。受过两次皮毛伤。每天的工作现在看来,已经平淡无奇,要说的话故事很多很多,也很长很长。这么多年我的映像是湖南四川的犯罪分子大多是敢做敢当的“好汉”,河南呢?做起案件来心狠手辣,但是在审讯的时候又及其赖皮。(绝没有不尊重河南大哥的意思)
我有一点困惑,有人那解放军和警察来比站军姿。但是你敢和我比办案件吗?你每天练的就是这个,你拿你的长处来比我的短处这公平吗?如果解放军去打仗不带枪这你们能理解吗?如果一个装甲师,他的坦克、油料、训练经费、日常开销、水电费甚至是军装都是自己掏钱去买你们能理解吗?你们可以要求中国海军像美国海军哪样打仗吗?同样的道理,如果把中国警察像美国警察那样办案那吃亏的会是谁?那些有着律师背景的狗屁法律专家,你们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能考虑一下实际吗?你们在相同的工资水平下愿意选择一个可以经常陪着老婆孩子,陪着父母的工作还是,一个长年累月不回家,成天让家人担惊受怕的工作?更何况那是一个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,还冒很大分风险的职业?在陌生的环境里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你很快能判断出,那些是急于逃串的犯罪份子,那些只是害怕的群众吗?如果你碰到一个案件,一个人要是不配合你,你对他强制传唤,他拼命反抗,就是不配合调查,你会选择制服他还是让他走?如果选择制服的话,拳脚你能保证有眼吗?请记住人民警察法,第九条第一款规定,公民有义务配合警察调查、盘查。只要是好人的话,你怕什么呢?享受权利,就得履行义务。
我热爱我的职业,我可能不是个高尚的人,但我的职业绝不卑劣。起码我们单位中的绝大多数人,是勤勤恳恳、兢兢业业的好汉,如果大家对警队有看法的话,那么热血的兄弟们,请加入这个行列吧和我们并肩作战,用自己的生命捍卫这个职业的光荣,自己去实践维护法纪、匡扶正义的英雄行为。警察这个职业是和平时期最能体现英雄的行业了,金色盾牌有了你们的加入会更加的牢固,祖国的稳定,需要像你们这样的男子汉的参与。想起一句老话“干这行是提着脑袋,拼老命。不怕死就加入我们!”

积分:335 





积分:3585
















